《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消火栓箱 (GB 14561-2003)》的第5章、第7章、第8章內容為強制性,其余為推薦性。本標準代替GB 14561—1993《消火栓箱》。本標準與GB 14561—199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增加了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取消了引用標準GB 998、GB 1187、GB 1497、GB 3266、GB 4580和JB 4013.1;增加了引用文件GB∕T 4942.2P1993、GB 9969.1和HG 2184;修改了消火栓箱的基本參數及箱內配置消防器材的情況;增加了一些箱內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修改了外觀質量的要求;增加了電器設備的一些要求。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二分技術委員會(TC 113∕SC2)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部天津消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