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溝開挖、基礎處理
按施工圖和管道設計說明書,測量管道中心線、槽邊線、工井位。
挖試驗坑,檢查地質、地下障礙物和地下水情況,核對開槽形式、
地下水位高于溝底時,應采取排水措施。
管溝的寬度和坡度應按施工設計圖執行。但無論是單管或多管水平排列
(簡稱排管,下同),無論是直埋或砼外包,管溝的寬度和坡度應以保證
管子和接頭安裝、管子胸腔回填、夯實和砼澆筑、搗實的安全方便,以及符合
電力電纜管規程的要求為原則。管溝寬度一般應大于單管外徑或排管寬度200mm。
管溝深度與溝內底標高應由管道設計工程師根據外部附加荷載、基礎形式、氣候
條件等因素確定。管溝深度一般應達到頂層管與地面距離不小于700mm。
基礎處理
開挖好的管溝應平直,基礎應夯實。
在無地下水的砂質粘土和不含石頭等塊狀物的粘土可采用素土平基,為改善管體
受力條件,保證施工質量,可采用槽形砂基礎。
溝底為巖石、半巖石、礫石或含水土壤時,應采用砂石基礎。
溝底土質松散,溝內有地下水時,可采用砼板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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