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制構件政策背景
2020年08月28日,、、、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一、要優化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產,推動構件和部件標準化。編制主要構件尺寸指南,推進型鋼和混凝土構件以及預制混凝土墻板、疊合樓板、樓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廠化生產,滿足標準化設計選型要求,擴大標準化構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規模,逐步降低構件和部件生產成本。二、推進構件和部品部件認證工作。編制新型建筑工業化構件和部品部件相關技術要求,推行質量認證制度,健全配套保險制度,提高產品配套能力和質量水平。完善預制構件監管。三、加強預制構件質量管理,積極采用駐廠監造制度,實行全過程質量責任追溯,鼓勵采用構件生產企業備案管理、構件質量飛行檢查等手段,建立長效機制。四、培育技能型產業工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建筑業從業人員技能水平評價體系,促進學歷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融通銜接。打通建筑工人職業化發展道路,弘揚工匠精神,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大力培育產業工人隊伍。[2]
建筑工業化應用工程師(預制構件制造)
為深入貫徹,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文件精神,響應等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提高建筑工業化應用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與技術水平能力,培養符合新型建筑工業化領域發展趨勢、滿足企業用人需求的優質人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認證中心決定聯合北京中培國育人才測評技術中心共同開展建筑工業化應用工程師
(預制構件制造)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等級考試工作。
[3] 預制構件地方推動
2021年3月5日,陜西省住房和城鄉、陜西省員會、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
一、改進招標投標管理。鼓勵采用設計、部品構件生產、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和建筑裝修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招投標模式。建設單位可在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中對新型建筑工業化新技術應用提出明確要求,鼓勵在評標辦法中給予評審加分,并合理安排專項實施費用。
二、強化人才培養。開展新型建筑工業化企業和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的分類培訓,培育適應新型建筑工業化的專業技能人員。支持企業與高校合作,增設相關專業課程,加快培養新型建筑工業化急需的人才。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單位依托重大科研項目和示范應用工程,培養一批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新型建筑工業化人才培養引進機制,加強高層次管理、技術人才的培育和儲備。[6]
預制構件分類
預制構件模具有多種,常見的有混凝土構件模具、構件模具、六角水庫護坡模具、橋梁蓋板模具、城市道路側石、水泥構件模具、水泥制品構件模具、混凝土制品模具、水渠蓋板模具、空心六角護坡磚模具、路橋蓋板模具、電纜槽蓋板模具、路基蓋板模具、電力蓋板模具、水利灌溉模具、塑料井蓋模具、水利蓋板模具、溝渠蓋板模具、隧道蓋板模具、溝蓋板模具。
預制構件有關記載
《》1960.7.3:“1960年他們沒有要國家一文錢,辦起了磚瓦、水泥、白灰、預制構件等附屬工廠。”[1]
預制構件專業人才
建筑工業化應用工程師(預制構件制造)
建筑工業化應用工程師(預制構件制造)。[3] 預制構件國家標準
2015年0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
《工業化建筑評價標準》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1129-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主編,由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4] 《工業化建筑評價標準》國家標準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國家標準
2017年1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1129-2017,自2018年2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參編,由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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